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14年度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现将项目申请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支持方向
坚持“增强优势、突出特色、创新驱动、协调发展”原则,以加快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实施、推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医药产业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中试转化为重点,围绕中药、生物药、化药、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 “五大板块”,侧重支持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的技术提升与产业化、中药开发与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补助等六个方面的项目实施,尽快将我省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一)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的技术提升与产业化
1.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重点支持针对中成药、多组分生化药等医药大品种开展质量控制、制剂与工艺、药效机制、安全性评价和临床再评价等方面的技术提升与产业化。
2.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支持开展相关先进技术、关键技术的引进应用与技术改造。
3. 重大产业化项目技术提升与产品优化。重点支持2013年以来通过域外招商引资、省内兼并重组医药企业实施的技术提升与升级改造。
(二)中药及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
1.中药新药开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针对治疗儿科病和老年病等病种、以道地药材为基源的中药新药开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疗效确切院内制剂的中药新药开发与产业化。
2.名优老中成药的技术提升与开发。重点支持临床上长期使用的名优老中成药临床准确定位、新适应症、标准提升等开发与产业化。
3.高端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以大宗道地药材、特别是长白山道地药材和特色资源为基源,具有明确功能因子和生理调节功能的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
4.道地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开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中成药大品种所需、市场紧缺的道地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三)生物药创制与产业化
1.自主创新与仿制生物药的开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面向治疗老年性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发育不良等疾病的生物工程药物的开发与产业化。
2.疫苗研制与产业化。重点支持面向预防、治疗多种传染性疾病或非传染性疾病的疫苗开发与产业化。
3.基于疾病标志性分子的诊断类生物制品的开发。
(四)化学药创制与产业化
1.国外专利化学药物的仿制开发与产业化。
2.具有生物活性和开发潜力的新化合物研究及化学创新药物开发与产业化。
3.原料药与医药中间体开发与产业化。
(五)医疗仪器与器械、医药工业装备的研制与产业化
1常规医疗器械产品和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新型治疗和常规诊疗设备、数字化医疗技术设备、个体化医疗技术设备等开发与产业化。
2.国外先进大型医疗仪器与器械产品的消化吸收与国产化。
3.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医药工业装备的研制与产业化,国外医药工业装备的研发与国产化。
4.医用新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
(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
1.医药公共研发、转化、融资、信息和培训平台的建设与运行补助;
2.医药类院士工作站实施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高等院校作为申报主体必须有产学研联合体,项目成果转化实施必须在产学研结合的企业进行,企业提供相应配套资金,可申报第(二)、(三)、(四)支持方向的项目。
2.前期基础。申报项目应相对成熟,具备一定基础,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拥有授权专利、省级以上批准文号、省级以上相关科技成果、新药临床研究批号或批准文号等。化学药物仿制、国外医疗设备国产化项目和国外医药工业装备的国产化开发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也可提供其他能够证明有较好工作基础的材料。
3.预期成果。原则上,对于新药开发与产业化类项目,预期成果为临床批件(或受理通知书)或生产批号和新药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对于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预期成果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受理通知书);对于医疗仪器与器械研制与产业化项目,预期成果为医疗仪器与器械的注册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
5.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在40万元以上。
三、材料报送
1.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jlkjxm.com。申报主持单位或申报主要参加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公章的上年度的会计资料(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报送材料包括:网上生成的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经费预算申报书(详见附件)及合作企业会计资料需单独胶订成册,一式一份。
2.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
3.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722室科技处高新办。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超 王宏亮
电话:85167489
电子邮件:kjcgxk@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度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2.省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3.经费预算申报书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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