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调查官人才库,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自愿报名,并请各相关单位帮助做好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性质
技术调查官是审判辅助人员,负责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判断等,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二、选任原则
选任技术调查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业内认可、以用为本,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并突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特点。
三、技术领域
技术调查官主要从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领域从事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四、资格条件
担任技术调查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
五、待遇报酬
兼职技术调查官,在担任技术调查官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受聘人员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聘书,并根据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量支付报酬。
请愿意参与此项工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管理科邮箱(zlgl@jlu.edu.cn)。
联系人:冯丹纯
联系电话:85168265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7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7554644